作为项目招标评审中的“关键把关人”,评标专家的专业度与合规性,直接关系着招标投标环节的公平性。1月20日,宁夏发展改革委发布消息称,该部门联合自治区纪委监委、高级人民法院等单位,对综合评标专家库的在库专家资格开展全面核查,最终决定取消17人的评标专家资格。
据宁夏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处介绍,此次被取消资格的17人,涉及五类具体情形:1人存在职称(执业)资格造假问题,1人曾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,4人有过刑事处罚记录,2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,还有9人因年龄超过65周岁不符合资格要求。
消息一出,不少关注招标投标领域的人士表示认可:“评标专家库就该定期‘筛一筛’,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清出去,才能避免‘带病评审’的情况。”也有网友提出疑问:“有些65岁以上的专家经验丰富,全部取消会不会有点可惜?”对此,业内人士解释,评标工作不仅需要专业知识,还需要应对高强度的资料审阅和现场评审任务,年龄限制主要是出于对评审效率和质量的考虑,也是行业内的普遍要求。
这次核查并非“简单清退”——宁夏发改委联动多部门,既查了资格证书的真实性,也核对了违法失信记录、行政处罚情况,甚至细化到年龄门槛。比如对职称造假的专家,直接“一票否决”;对有刑事处罚记录的,坚决取消资格——每一项处理都指向“合规”二字。
招标投标是市场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,而评标专家就是维护这个环节公平的“守门员”。宁夏此次对专家库的“瘦身”,本质上是对招标投标领域的“源头治理”:通过清理不合格专家,不仅能提升评审的专业性,更能让项目招标过程更透明、更可信。毕竟,只有“把关人”先合规,项目的公平性才能有保障。